广师大研〔2022〕39号
各培养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决定对研究生开学初教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方式
检查工作采取各培养单位自查和研究生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1.各培养单位组织党政领导、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、导师、研究生工作秘书等成立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小组,开展院级教学检查工作。检查时间为第二周至第三周。
2.学校将成立由校领导,研究生院、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人,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组成的教学检查工作组,对全校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抽查。抽查时间为第二周至第三周。
二、检查内容
1.检查教师到岗和研究生到课情况。教学检查工作组将对各培养单位开学教学检查情况、师生出勤情况等予以通报。
2.检查教师备课情况。请各培养单位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(包括教学大纲、教案、教材等),特别要对青年教师和新开课的教师逐一检查。
3.课堂教学情况。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效果、课堂秩序等。
4.实验教学情况。包括实验教学安排、实验耗材、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安全等。
5.实践教学准备情况。包括毕业设计(论文)、课程设计、实习的场地准备、时间安排、安全教育等。
三、具体要求
1.各培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工作,确保本单位正常教学秩序。
2.各培养单位要对本单位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。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,深入到教室、实训室、计算机房等巡视检查,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质量,以检查促规范,以检查促学风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,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,对各项检查的内容和结果作好记录。
3.请各培养单位于第四周星期五(9月23日)前将开展教学检查的情况,形成书面教学检查工作总结(见附件),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(东校区一教1107)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:gsypyk@gpnu.edu.cn。联系人:娄老师,电话:38257203。
研究生院
2022年8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