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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补充通知

时间:2023-02-15   来源:    阅读:

各位老师、同学、各教学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通知》(广师大教〔2021〕136号)相关工作安排,学校已于第12周完成课堂教学质量三次评价模式的试运行工作,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正式评估阶段的工作,现补充通知如下:

一、正式评估时间及路径

2021年12月20日9点至12月31日18点(第17至18周),请全体学生通过学校内网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(http://202.192.72.43/jwglxt/server.htm),选择“教学评价”,点击弹出框中出现的“过程评价”,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。评估指标右侧的方框中有五个分数等级,请同学们认真查看并选中对应的分数等级,点击“保存”按钮,一旦点击“提交”无法退回修改。

二、做好教学评估准备工作

各开课单位督促任课教师和学生在2021年12月17日前务必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查阅“个人课表”,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开课单位在系统完成更新,以免造成教师评估数据混乱。

三、加强教学评估组织工作

试运行工作过程中,个别学院未能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评估工作,造成部分课程评估数据不完整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,各年级辅导员和各班班主任加强教学质量评估组织工作,明确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意义。

正式评估阶段,将不定时公布各学院学生教学评估进度情况,对于未能按时组织学生开展教学评估工作的学院进行通报,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评估工作的学生,将限制成绩查询及公共选修课选课权限。

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联系人:杨老师;联系电话:38256485;邮箱:gspj@gpnu.edu.cn。

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

2021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