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立决策、领导、执行、监督、保障“五位一体”,校、院、系“三级联动”,全校各部门协同的教育质量保障组织机构。
一是以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作为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的决策机构。
二是构建校(教学指导委员会)、院(党政联席会)、系三级教学质量保障领导机构。
三是成立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,负责全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。
四是遴选聘任校级督导32名(其中校内25名,校外7名),院级督导123名,以及学生教学信息员800余名,对教育教学活动和人才培养全过程进行督导、检查、评价和反馈。
五是组建由学校各职能与教辅部门协同配合的条件资源保障机构,全面支持和有效保障教学质量。